静国土矿公告字[20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静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一宗砖瓦用粘土采矿权,现公告如下:
一、 出让人、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场所
出让人:静乐县国土资源局(静乐县城光明路4号)
矿业权交易机构:静乐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静乐县城光明路4号)
二、出让采矿权简况
采矿权编号:JL11001
矿山地址:静乐县双路乡程子坪村
拐点坐标(西安80)及开采标高:
1,4259372.893,37591856.802
2,4259293.323,37591856.813
3,4259293.322,37591605.393
4,4259438.282,37591605.382
5,4259438.283,37591747.932
6,4259371.923,37591747.932
开采标高:1450米--1405米
开采矿种:砖瓦用粘土
矿区面积km2:0.029
资源储量(万立方米):14.07
采矿权有效期:7
挂牌起始价(万元):9090
三、报名及索取资料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20日下午5时止。地点为静乐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1日8时至2012年3月20日17时,到静乐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17时止。有意竞买人必须在报名期间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指定帐户(单位名称:静乐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乐县支行;账号:672001040014289)。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资格
1、凡符合采矿权人资质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竞买。自然人竞得的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按规定成立矿山企业。
2、参加竞买的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凭有效证件及所在单位证明。
五、现场踏勘时间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六、挂牌出让时间:本次采矿权挂牌地点为静乐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挂牌时间:2012年3月21日9时---2012年4月2日9时。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买,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静乐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
联系电话: 0350-7822156
联系人: 胡俊文 周成全
静乐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_虎扑nba_虎扑nba_虎扑nba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俊文、周成全</P><P> 联系电话: 0350-7822156</P><P> _虎扑nba_虎扑nba_虎扑n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