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南》)正式发布,《建设指南》明确提出,到2018年,累计制修订150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到2019年,累计制修订300项以上智能制造标准,全面覆盖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智能制造标准试验验证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标准应用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按照“三步法”原则建设完成:
第一步,通过研究各类智能制造应用系统,提取其共性抽象特征,构建由生命周期、系统层级和智能特征组成的三维智能制造系统架构,从而明确智能制造对象和边界,识别智能制造现有和缺失的标准,认知现有标准间的交叉重叠关系;
第二步,在深入分析标准化需求的基础上,综合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各维度逻辑关系,将智能制造系统架构的生命周期维度和系统层级维度组成的平面自上而下依次映射到智能特征维度的五个层级,形成智能装备、智能工厂、智能服务、智能赋能技术、工业网络等五类关键技术标准,与基础共性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共同构成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
第三步,对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分解细化,进而建立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指导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及相关标准立项工作。
智能制造的关键是实现贯穿企业设备层、单元层、车间层、工厂层、协同层不同层面的纵向集成,跨资源要素、互联互通、融合共享、系统集成和新兴业态不同级别的横向集成,以及覆盖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的端到端集成。
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与机械、航空、汽车、船舶、石化、钢铁、轻工、纺织等制造业领域标准体系之间不是从属关系,内容存在交集。交集部分是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中的行业应用标准。
《建设指南》进一步加强了标准体系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的说明,着重体现了新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应用,突出强化了标准试验验证、行业应用与实施,为智能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对于推动我国智能制造标准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标准化对我国制造业转型意义重大,并已成为全球范围的共识和热点。事实上,自2015年以来,工信部围绕智能制造开展的试点示范、标准立项与研制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强调了“智能制造,标准引领”。
此外,在《建设指南》中还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挥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开展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的建设及规划。充分利用多部门协调、多标委会协作、军民融合等工作机制,凝聚各类标准化资源,扎实构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附件: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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